红牛商标案二审商标权归属泰国天丝 称将继续上诉并非终局
   admin 2021/1/11 12:34:56  查看:420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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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下称“泰国天丝”)对外称最高院终审驳回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红牛”)上诉,维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高院”)2019年11月25日做出的一审判决,终审判决再次明确红牛商标权归属泰国天丝。

      对此,中国红牛方发布声明称,二审判决并非双方法律关系的终局。华彬集团方面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双方仍旧有其他诉讼在进行,目前最终结果并未到终局,泰国天丝方面也向记者确认,双方确有诉讼仍在进行。

      品源律师事务所王金华律师告诉记者,根据目前商标局的注册信息来看,红牛的系列商标注册方为泰国天丝,泰国天丝就依法享有红牛商标的所有权,其中,华彬集团方提供的证据无法表明红牛商标为自己所有,因而法院无法支持其诉求。

      曾参与红牛商标案件审理的王强(化名)律师说,泰国天丝与华彬集团的核心案件是泰国天丝上诉华彬集团商标侵权,本次案件则是华彬集团对泰国天丝对抗性质的上诉,因而并不算是终局。

      华彬败一棋?

      中国红牛所提供的证据并不能证明红牛商标的归属权为两者共享或独享。

      2020年12月21日,最高院对红牛商标的权属案件做出了二审宣判,法院维持了一审北京高院的判决,驳回了原告中国红牛的上诉,判决为终审判决。

      在2019年,北京高院于11月25日就中国红牛提起的一件商标侵权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中国红牛的全部诉讼请求。其包括要求泰国天丝支付37.53亿元的索赔,享有红牛系列商标的所有权。

      中国红牛的上诉请求为,中国红牛在“红牛系列商标”的设计、策划、申请、注册、商业价值的形成以及品牌维护中做出了巨大的、实质性的和决定性的贡献,从公平原则出发,泰国天丝在坐享“红牛系列商标”所带来收益的同时,应当合理承担中国红牛对“红牛系列商标”进行广告宣传的费用。

      法院认为,中国红牛并未举证证明其与泰国天丝就“红牛系列商标”广告宣传费用的分担进行过约定,作为被许可方的中国红牛为了获取消费者的青睐和赢得市场占有率,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进行市场宣传,而且中国红牛亦无证据证明涉案广告宣传行为是基于泰国天丝的要求所致,同时泰国天丝亦未因中国红牛通过宣传而增加产品销量,额外获得除商标许可费用之外的其他商业利益。

      王强说,从中国红牛的诉求来看,是希望与泰国天丝共享或独享红牛商标的所有权,但根据商标局的注册结果来看,泰国天丝为红牛商标的所有者,而中国红牛所提供的证据并不能证明红牛商标的归属权为两者共享或独享。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审时,中国红牛向法院提交了《95年合资合同》的证据,以证明其在中国的运营和商标使用是经过了泰国天丝“五十年协议”的许可。但一审中国红牛随后又撤回了该证据。在二审之时,中国红牛仍未向最高院提交该份合同作为证据,但中国红牛提供了其中的协议一方中国食品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确认函,以及三家红牛企业的多项证据。

      王强认为,在诉讼中撤回证据,一般情况分为该证据与案件关联性不大,或者该证据潜在隐藏风险和对自身的不利影响。中国红牛撤回该份协议合同,按照最高院的判定来看,证据本身并不属于前者,但是否属于后者还是另有其他原因暂不得知。

      中国红牛方面对外表示:“红牛商标的所有权归属之争议,均应由华彬集团与泰国天丝通过国际仲裁解决,人民法院对此并无管辖权,应该以国际仲裁结果为准。”所以中国红牛并不认同北京高院的判决,而等待国际仲裁对此判决。

      但如果中国红牛一直寄托于国际仲裁,认为该案件涉及到管辖异议问题,不应该由人民法院裁定,那么此次中国红牛主动向北京高院提交该次诉讼就成了自相矛盾的做法。

      从中国红牛的诉讼请求来看,其自身在国际仲裁和人民法院裁决之间一直处于摇摆不定的状态。泰国天丝曾发布声明称,华彬集团曾经操纵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所谓红牛商标权属诉讼,后又在开庭前两日(2018年8月14日)撤诉,但继而又提起了本案的诉讼。在本案一审提交证据阶段,中国红牛又撤回《95年合资合同》等证据,交于国际仲裁审理。

      对此,王强告诉记者,无论中国红牛是否认同最高院的裁决,该次诉讼中国红牛败诉是不争的事实。但该诉讼并不是整个事件的核心官司,是泰国天丝上诉中国红牛商标侵权之后,中国红牛发起的对抗性质的上诉。“最为核心的案件目前仍旧处于暂停审理的状态,该诉讼将决定中国红牛是否构成侵权,是否应停产停售公司清算等最为核心的事件,在此之前,双方的状态不会改变。”

      天丝赢一步?

      泰国天丝看似步步为营,但在实际运营上却仍旧存在巨大的阻力。

      虽然该次诉讼结果基本已定,但双方均表示仍有其他案件在进行中,远未达到整个事件的结局。中国红牛率先发布声明称,该诉讼并不代表双方法律关系的终局,且同时泰国天丝对此次二审判决的认定内容进行断章取义的解读。

      根据中国红牛经销商的说法,泰国天丝旗下的产品经销商一部分是由原来中国红牛跳槽来的,所以经销商之间仍旧保有联系。在二审判决之后,泰国天丝经销商之间开始流传该份判决,并流入到了中国红牛的经销商之间,造成了部分经销商的困惑,久而久之,便引申出“中国红牛败局”的说法,虽然双方均承认目前还有诉讼要进行,事件远远没有达到终局,但正如上文所述,从整体诉讼情况来看,泰国天丝正处于有利的态势。

      泰国天丝看似步步为营,但在实际运营上却仍旧存在巨大的阻力。在2020年9月,六个核桃所属公司养元饮品宣布与泰国天丝达成合作,将长江以北的市场经销和生产交于养元饮品经营,长江以南仍旧由泰国天丝的中国代理公司普盛食品经营。

      对于泰国天丝为何将养元饮品引入纷争,行业内人士都有着较为统一的说法,即红牛安奈吉发展速度没有达到泰国天丝方面的预期,尤其是在2019年10月份,泰国天丝将原装进口的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引入国内市场,泰国天丝有意将进口红牛快速向市场推广。养元饮品的公告显示,目前红牛安奈吉仅占国内红牛产品5%的市场份额,进口红牛占10%,其他85%为华彬集团旗下的红牛饮料。

      红牛安奈吉原是泰国天丝进入中国市场后,针对中国市场而开发的新产品,但红牛安奈吉在近两年多运营中却远远没有达到泰国天丝方面的预期。“红牛安奈吉目前已经有些‘弃子’的意思了,主要还是口感问题,自红牛安奈吉上市,无论是消费者还是经销商对红牛安奈吉的口感接受度都很差,主要是红牛安奈吉与华彬红牛口感相差实在是太大了,消费者已经接受和认同了华彬红牛的味道。在此情况下,进口红牛才进入到中国市场,且将资源迅速转向进口红牛,从口感来说,进口红牛与华彬红牛更为接近。”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说。

      但问题在于泰国天丝简单地“划江而治”实际上隐藏了很大的风险,朱丹蓬说,这实际上是让两个互相独立的公司运营一款产品,尤其是普盛食品原有部分经销商就是在长江以北,未来两者是否会有渠道冲突,包括未来市场的管理和规划乃至窜货管理都是很大的问题。

      来源: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 孙吉正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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