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根据该国《1976年商标法》(第175号)的规定,只有传统商标(例如名称和文字)才能注册为商标。而根据新法的规定,商标的保护范围将延伸至非传统标志,例如形状、声音、气味、颜色、全息图以及动态标志等。
马来西亚国内贸易与消费者事务部(Domestic Trade and Consumer Affairs)副部长Chong Chieng Jen表示,新法案符合本国那些拥有非传统标志的企业的需求。
Wong & Partners律所知识产权事务部门的负责人Kherk Ying Chew指出,此前马来西亚关于形状标志的注册存在着不确定性,而新法案对商标保护范围的扩大将可能会改变这种不确定的情形并使本国的商标法律与发达国家的法律保持一致。
但是,她预计其他非传统标志的注册受到欢迎的速度有可能会非常缓慢。
她还表示:“与其他允许将非传统标志注册为商标的国家相比,预计马来西亚接收到的气味、声音、全息图和动态标志的注册申请不会太多,因为该国的商标机构会对此类标志进行严格的审查。此外,马来西亚的大多数企业并未使用非传统标志(例如气味和动态标志)来销售产品和服务。”
除了马来西亚以外,近年来日本和墨西哥也对本国的商标法律进行了调整,允许将非传统标志注册为商标。自2015年以来,日本允许将声音、气味和全息图标志注册为商标。2018年3月,墨西哥对其商标法律进行修正以允许将上述标志注册为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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