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快递 “双11”违规投递“猛抬头” 消协:应先征得收件人同意
   虽然_123456 2020/11/23 13:18:11  查看:856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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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陈红生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凌云

22日,记者从镇江市消协及市场监管部门获悉,连日来,有不少消费者向镇江市市场监管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反映,快递员没打招呼就把快递放在了快递柜或是快递驿站,造成自己不能及时收件,更无法当面验收。镇江市消协工作人员调查发现,快递柜、快递驿站大量普及,原本是为便民而设置的站点,却频频遭受消费者诟病,“收件反而不方便了”“快递员送得快了,但也懒了”……尤其是在“双11”后,快递违规投递“猛抬头”!

直接投进快递柜 快递员是不是太自作主张了?

眼看着天气渐渐凉了,消费者孙先生考虑给家中的老人买一台油汀。适逢“双11”大促,孙先生在某购物平台看到一款原价469元的美的油汀,促销后只需279元。于是孙先生就下了单。

第三天,孙先生收到快递员的短信,称他购买的油汀已经放进了快递柜,请他务必尽快提取,否则超时将会收费。孙先生说:“按照相关规定,快递员如果要将快递放进快递柜,必须事先征得消费者本人同意才行。可是,快递员却不提前打招呼,就将快递投进快递柜也太自作主张了。”

孙先生告诉消协工作人员,家中没有人接收快递,快递员把快递投进快递柜也就算了。可其父母明明都在家里,快递员也不投递上门,就说不过去了。一个油汀重量也不轻,自己搬起来也很费时费力的。

镇江市消协工作人员近日走访多个小区看到,消费者到菜鸟驿站、快递代收点或者到快递柜自取已成为常态。“都说快递应该送货上门的,可现在的状况是不管家里有没有人,也没有电话通知,就只有一条微信推送,包裹就直接给我放到快递柜了。”家住镇江丹徒新城的李先生抱怨说,“双11”之后的几天,他基本每天都要自取快递。

投递到菜鸟驿站

如果不翼而飞了怎么办?

消费者陈先生反映说,11月3日,他在淘宝网购买了10双316不锈钢的筷子,原价69.9元,各种优惠后62元。

11月6日下午,快递员没有事先打电话征得陈先生的同意,就擅自把快递放在了小区附近的菜鸟驿站。随后菜鸟驿站的系统短信提醒陈先生凭收到的取件码,在当天20:30之前提取快递。陈先生下班回家,吃完晚饭大概19:00左右,他到菜鸟驿站取快递。可没有想到的是,他用手机打开淘宝网里面“我的快递”,却发现无法“一键取件”了,显示快递已经被取走了。

陈先生询问菜鸟驿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答复是17:02已完成取件。陈先生说,17:02的时候,我人还在单位上班,不可能来取快递的。驿站工作人员又称,也可能是你家里人取走的。陈先生说,平时家里也就我一个人在家,即使是我家里人来取的,他没有取件码也不可能取走快递吧。驿站工作人员说,这个我就不清楚了,反正显示快递已经取走了。在陈先生的一再坚持下,菜鸟驿站的工作人员才很不情愿地再次查看了陈先生的取件码,随后在货架上找到了陈先生的快递。陈先生说,好在是“虚惊一场”,要是菜鸟驿站工作人员找不到的话,我的快递是不是就“不翼而飞”了?

镇江消协相关负责人说:“如果是别有用心的人,只要看到了货架上快递盒上的取件码,直接报给驿站工作人员,就能顺利取走快件。这说明菜鸟驿站在取件管理方面,存在漏洞。”

消协提醒:

商品送达消费者手中

买卖合同才算真正成立

消协工作人员介绍,201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快递暂行条例》规定,快递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去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则规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

然而即便如此,大量快递企业依然我行我素。

镇江市市场监管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线上购物,只有当商品送达消费者手中时,买卖合同才算真正成立,风险才随之转移。“因此签收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关于投递或者签收的规则也需要认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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