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 快递“虚假签收”乱象频发,媒体:背后根源仅是节省成本?
   寂寞黑色夭折 2021/8/29 9:21:27  查看:635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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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涨价派费每票上调0.1元 回应:为提高快递员收入

近日,媒体在北京、上海、黑龙江佳木斯、河北沧州等多地发现,一些缺乏职业素养的快递员以“打电话无人接听”“敲门无人应答”为由,未经收件人允许就将快递存放在门口、快递驿站、快递超市或其他存放点,有的甚至直接点了“签收”。

快递末端配送问题存在已久。此前,对于快递员不愿送货上门而将快递存放在快递柜现象,就曾引发讨论。而更早之前,还曾出现过快递员要求收件人下楼自取的情形。虽然邮政法规定了快递必须递送给特定个人,但这一规定在现实中并未得到有效执行。

图片来源:宁波晚报

当然,确有一些现实因素需纳入考量。快递员工作日派件往往会遇到收件人不在家的情况;在一些小区,快递员因门禁系统无法进入单元楼;有一些小区,不允许快递员进入或要求徒步进入……遭遇这些情形,显然会大量增加快递员工作量。

与之相关联的是,随着快递行业竞争压力增大,快递公司之间打起了价格战,为了节省成本,多家快递公司采取降低快递末端配送费的策略,快递网点直接管理的快递员们的收入也就受此影响。快递员收入降低,在遭遇上述阻碍时,自然就更不乐意送货上门,从而间接催生虚假签收问题。

基于此,快递员未经收件人同意直接将快递存放在门口、驿站等地方,让一些快递员“提高”了派件效率,并形成习惯,于是索性将快递件直接放在收件人的门口,既不打电话,也不以其他形式通知收件人,形成虚假签收。同时,虚假签收又会带来快递包裹遭损毁、丢失等情形发生时的责任划分问题。

在当下,对于快递虚假签收等行为,消费者必须坚决维权。无论快递行业有着怎样的现实困扰都不能成为企业服务质量不达标的理由。基于现行法律,送货上门是快递公司必须提供的服务,未经收件人许可快递员不能擅自处理。快递虚假签收的行为显然违法。

除此之外,快递本质是一种商业服务,收件人和快递公司之间存在服务合同,虚假签收也就意味着服务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作为市场服务主体,快递业理应主动解决所遇到困难,而非通过虚假签收等方式将困难转嫁给消费者。

得看到,除了要求消费者面对快递虚假签收及时维权,也应同步提高快递业的违规成本,并以此唤醒快递业尊重消费者权利的意识。不仅是虚假签收,快递暴力运输等问题也一直困扰着消费者。这些问题同部分快递员缺乏职业素养一样,都是快递企业的管理问题。这些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快递业违规成本低,难以起到约束规制快递业的作用,因而快递企业的管理并未真见成效。

伴随着互联网的红利,中国快递行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也得看到,中国快递并未真正走出国门、走向世界。从当前语境下,我们总拿国内快递与国外快递比“快”而不是比“好”,由此可见一斑。“快”往往意味着行业的野蛮生长,而一个行业想要长远健康,显然得在“好”上下功夫。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中国快递没有真正打开海外市场,与当前国内快递行业服务的诸多乱象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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